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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打击冰虫品牌侵权仿冒产品及违规经营行为的严正声明
【更新日期】:2026-09-01      【文章来源】:冰虫法务部     【责任编辑】:冰虫除甲醛     【阅读量】:128

广大消费者、各合作加盟商、行业同仁及社会各界人士:

  浙江冰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我司”)系 “冰虫” 品牌唯一合法持有及运营主体,依法拥有该品牌全部商标知识产权、产品资质、专项施工技术及标准化服务体系。我司原厂空气治理药剂、全套规范化施工服务,仅对正式签约、在岗合规的授权加盟商、渠道服务商开放经营权限。

  近期,我司通过市场巡检、线上监测、消费者反馈查实,市场存在违规侵权乱象,包含部分违规经营、已解约加盟商、离职员工及无资质个人,冒用 “冰虫” 品牌名义承接室内空气治理业务,使用劣质仿冒治理药剂、虚假夸大治理效果、跨区域恶意抢单、冒名官方授权等方式欺骗消费者。不仅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,更导致服务质量问题与消费纠纷,极大地损害了我司品牌信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  为正本清源、维护品牌权益、保障消费者权益,我司特此严正声明:

  1、关于品牌授权界定:我司所有空气治理业务,仅授权在职、在约、合规签约的加盟商及渠道服务商开展经营。所有已解除合作的前加盟商、已离职的公司员工,自合作 / 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,不再享有我司任何品牌使用权、业务经营权、资质使用权,任何后续以我司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,均属于非法侵权行为。

  2、关于产品与服务真伪:我司正品空气治理药剂仅通过公司官方统一渠道供货,任何离职人员、解约加盟商私自售卖、使用的仿冒药剂,均与我司无关,我司不承担任何质量售后及安全责任。

  3、关于跨区不正当竞争:我司实行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,严禁在职加盟商跨区抢单经营;严禁解约主体、离职人员跨区域冒用品牌拓客、恶意竞争,扰乱市场秩序。

  4、维权追责态度:我司已组建专业打假维权团队,针对在违规、解约加盟商冒名侵权、离职员工盗牌经营、商标侵权、仿冒产品、虚假经营、不正当竞争等全部违规行为,将常态化取证、公证存证,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、发送律师函、提起民事诉讼,全额追索经济损失;情节严重、涉嫌违法犯罪的,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。

  5、消费者核验提示:广大客户选择我司空气治理服务时,可通过我司官方热线、官方公众号核验服务商授权资质,切勿相信无资质个人、离职人员、解约主体的低价冒名服务,谨防上当受骗。

  我司将持续深耕市场整治,坚决肃清各类侵权乱象,与全体合规合作伙伴共同维护健康、有序的空气治理行业市场环境。

  特此声明!

  浙江冰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 

  2026 年 8 月 31 日

浙江冰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假声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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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冰虫打假声明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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